网上科普有关“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消费税的复合计税范围包括:卷烟,白酒。
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比例税率+销售量*定额税。
计提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从量从价计征消费税有哪些
复合计征消费税有哪些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复合计征方法就是从量从价复合计征.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卷烟、粮食白酒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酒及酒精: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消费税的计征方式除了复合计征还有哪些?
计税依据分三种类型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如中国产品税的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即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
2、从量计征
从量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按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数量、重量、面积等)计算,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量税.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原油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为"吨";对天然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是"千立方米".
3、复合计征
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复合计征消费税有哪些".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还有其他关于会计科目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老师.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平台的老师一起在线交流.
从量从价复合计税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从量: 黄酒、啤酒、成品油;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其他都是从价。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进口消费税计算公式:
1、计算完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等于(完税价格加关税)除以(1减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等于组成部分计税价格乘消费税率;
2、按具体数额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如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数量乘消费税固定税率。
消费税的对象主要是一些高档产品以及对环境有害的产品,消费税在征收时3是有一定计税方法和计税依据的。一、消费税征收的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二、消费税征收的计税依据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三、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15种):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可以归纳为五类: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第五类: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关于“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醉曼]投稿,不代表八百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ibb4.com/cshi/202501-913.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八百号的签约作者“醉曼”!
希望本篇文章《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八百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复合计税范围有哪些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消费税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