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复合计税是指既实行从价税,又实行从量税。我国适用复合计税方法征收消费税的主要包括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这些都是采取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其中: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有关消费税的其他规定如下:
第三条? 本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及税率表》所列应税消费品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 本条例第三条所称纳税人在不同税率下兼营应税消费品,是指在两种以上税率下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第五条《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称销售,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有偿转移所有权。前款所称已付款,是指从买受人取得金钱、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五条? 条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第四条中提到的,第一项规定指的是实体的纳税人以自产应税消费品为直接材料产生最后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应税消费品组成最后的应税消费品。
第八条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消费税的发生时间分为下列几类: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如下:
1、采用赊销分期付款方式的,以书面合同约定托收日期的当天为准;书面合同未注明日期的,为应税消费品签发之日;
2、预付货款结算的,为应税消费品交付之日;
3、应税消费品的签发日期和完税日期;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以收到销货凭证或者取得销货凭证之日为结算日。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转让使用之日为纳税之日。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之日。
(四)纳税义务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之日。
参考资料:
消费税的复合计税办法
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量、面积等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标准计征的税收,又称从量计征。
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征收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是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税基与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致,一般售价包括企业各项成本、利润、消费税,另外有些消费税的税目是复合计税的,即存在按价计税,也存在按销售数量计税,组价=成本+利润+从量计税的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消费税,要计算从价计税的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扣除消费税的价络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计税价格=扣除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后的价格组成/(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从量计税的消费税)/(1-i消费税税率)
法律主观: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法律客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关于“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觅阳]投稿,不代表八百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ibb4.com/cshi/202501-541.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八百号的签约作者“觅阳”!
希望本篇文章《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八百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采取复合计税方法的应税消费品有哪些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